時間:2025年02月10日 10:55
來源:北大荒集團黑龍江創業農場有限公司
作者:付卓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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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農場有限公司2025年集體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集體合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調整和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訂立本集體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為期一年。本集體合同是雙方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的共同準則,對公司及全體職工都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 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公司職工的勞動權益。通過勞動法律監督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監督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為職工提供法律服務,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四條 雙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地區的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業培訓等方面的規定。通過協商,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發展目標,在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勞動標準基礎上,確定本企業的勞動標準。
第五條 公司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上級相關政策、公司各項政策規定。
第二章 勞動關系建立和解除
第六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有權依法決定招聘職工的時間、條件、方式、數量。招聘工作應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合理配置的原則。
第七條 公司與職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形式確立勞動關系。甲方與職工訂立、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 工會依法指導監督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教育職工自覺履行勞動合同,并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職工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對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經公司批準,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第九條 公司與職工簽訂、變更、解除勞動合同時,要兼顧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將變更的內容用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列為合同的附件。職工不在簽訂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文書上簽字的,可以采取司法送達等形式。
第三章 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十條 公司依據職工所從事的崗位實行同工同酬按勞分配。
第十一條 公司機關及公司所屬單位員工工資按《創業農場有限公司2025年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執行。
第十二條 企業休息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對于有損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或者無故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工會有權代表和支持職工予以抵制。企業員工休假按照《創業農場有限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暫行辦法》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 公司機關及公司所屬單位職工每周工作量不超過40小時。根據農業生產的特點,公司實行農忙時少休、允許串休、農閑時多休的方式休息休假。
第四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第十五條 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公司職工在生產經營及其它工作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服從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違反本規定給企業、單位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公司將依據相關規定對責任人予以行政、經濟上的追責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應對從事特種行業的職工進行專門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行業資格證書后才能安排上崗。并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第十八條 保證獨生子女費按規定發放。職工子女享受九年義務教育,不得因貧困輟學。
第十九條 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女職工特殊權益和特殊利益的保護,具體按《創業農場有限公司2025年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規定執行。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條 公司為有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按時交納應由企業繳納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用,其它福利待遇按公司有關文件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職工應參加社會保險,做到“應保盡保”。
第二十二條 職工死亡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公司必須保證開展文體活動,全年不少于3次。
第六章 職業培訓和工會經費
第二十四條 公司建立職工職業技能、轉崗培訓制度,保障培訓經費及時到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47條規定,公司應提取教育經費。
第二十五條 公司保證工會經費及時、足額到位。
第七章 獎 懲
第二十六條 對違紀職工處分時,應有工會領導參加,被處分職工個人有申辯權。
第二十七條 公司對工作表現突出的職工,應授予榮譽稱號和物質獎勵。
第八章 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 甲方保證按時足額撥付乙方工會經費和上解經費,保證乙方日常活動經費按時到位。
第二十九條 女職工、女員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護:甲方要執行女職工、女員工“五期”保護的有關政策,要保證女職工、女員工在不違反計劃生育的情況下,享受180天的產假。生育津貼計算標準依照《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關于調整生育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黑墾局文〔2016〕131號)和《黑龍江省墾區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黑墾局發〔2012〕5號)相關規定,到當地社會保險部門領取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變更、解除、終止
第三十條 本集體合同期限為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及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有權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在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變更、解除集體合同說明書》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應對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在下一次職代會上作履行情況報告。
第十章 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代表共同承擔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義務。
第三十三條 集體合同履行期限內,可隨時對履行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三十四條 在監督和檢查過程中,一方如發現對方有違約行為,應根據法律、法規及集體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必要時可以緊急約見,對方在收到處理意見書或緊急約見報告后七日內必須對處理意見書給予書面答復或參與約見當面協商。
第三十五條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可通知對方召開協商會議解決爭議問題,對方應在五日內作出反應。雙方協商一致的,應簽訂協議書,作為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依據。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方或雙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在協商解決、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有任何影響生產經營正常秩序、損害公共利益和妨礙社會穩定的過激行為。
第十一章 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照規定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可按工會章程、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由公司與工會集體協商達成協議,經北大荒黑龍江創業農場有限公司第一屆四次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雙方法定代表簽訂。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報黑龍江佳木斯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備案,黑龍江佳木斯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15日內未提出異議,本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建三江分公司人力資源部一份、建三江分公司工會、黑龍江佳木斯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一份。